关于2016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性化的研究生个人的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科研训练和指导的必要保证。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2016级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制定培养计划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全体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制定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18日。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参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内容包括课程的学习计划(确定应修的公共课、学科通开课、专业基础课和方向选修课等)、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三部分。 四、如果该专业培养方案在本系统中尚未制定并发布,研究生就不能制定培养计划,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按照制定合格的培养计划选修课程。 五、制定培养计划流程: 1.制定课程学习计划: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lzu.edu.cn/index.jsp)—>左侧制定培养计划模块--制定课程学习计划--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添加课程--培养计划制定状态合格即可。 2.制定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一般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制定。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研究内容和安排。论文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在规定时间(一般是在每学年的选课时间)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3.填写导师指导小组。硕士研究生不需成立导师小组,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导师小组成员应为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填写完毕后经导师审核,方可完成备案。 六、学院审核: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需经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可自动审查其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要求是否合格。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其他年级研究生可在此时间段内在导师的指导下修订培养计划,重新修订后的培养计划需学院再次审核。 完整合格的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前提条件,希望学院及研究生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