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园卡于考试开始前进入指定考场,按要求入座,自觉将证件放置在桌面上;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凡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安排考场时必须单人单桌,开卷考试可以携带规定的资料,闭卷考试除考试规定或允许使用的考试工具、证件等物品外,其他如书本、笔记、字条、相关资料、手机、电脑以及各类电子设备等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考生必须在开考前自觉将其交给主、监考老师集中存放,桌面、桌兜不留其他任何物品;特别是手机必须要关闭、寄存;若发现桌面、桌兜有其他物品将视为作弊。
三、若发现试卷字迹不清、污损或试题不全等情况,考生可举手反映,但不准请求主、监考讲解题意。
四、严禁替考,严禁夹带、抄袭、传递答案、偷窥他人试卷等行为;不准有干扰他人考试的行为。
五、考试结束后,须立即交卷,不准拖延交卷时间;不得将试卷带到考场外(凡已带出的试卷一律作废);考生试卷必须交到监考教师手中;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与他人说话;交卷后,不得再返回修改考卷;不得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兰州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