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本年度我校限额推荐6人。经研究,现对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我校专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下情况优先选派:
(一)派出外方院校水平高者(排名靠前);
(二)导师与外方有长期合作关系,特别是有合作协议者;
(三)派出学生较多且执行情况良好者。
二、推荐程序
(一)6月26日前,有关学院、研究院将推荐名单和被推荐人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科点办公室(贵勤楼34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xk@lzu.edu.cn。被推荐人书面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研修计划。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要求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学生、拟出访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等。
3.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
5.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二)学校复审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入选导师于6月25日-27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6月30日前学校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做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对加强学校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候选人推荐工作。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2]3013号)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