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201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通知
根据《关于改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03〕161号)文件精神,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考试(政治理论课、1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政治理论课考试和专业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政治理论课考试科目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由学院、研究院确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时向学院、研究院咨询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具体科目。
二、参加考试人员的要求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人员包括申请2011年下半年度答辩和2012年上半年度答辩的所有同等学力人员。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今年下半年度和明年上半年度无申请学位资格,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第三教室
政治理论课: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带身份证原件(军人持军官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兰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