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审核流程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简化答辩材料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对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审核流程做了调整,从今年上半年起,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表决票由学院加盖公章。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审核的基本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学科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对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
(二)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须在答辩前1天完成,答辩公告须在答辩前1天发布。
(三)未按期发布答辩公告或答辩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要求者,本次答辩无效。
二、审核流程
第一步:导师或学科点或学院确定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并提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审批。
第二步: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审批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第三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后,学院在答辩表决票上加盖公章,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
三、《学位申请书及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已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更新,请下载使用。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