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6〕8号),学校将对2016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部分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匿名评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匿名评阅对象
2016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二、基本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核通过
(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三)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符合要求
(四)导师同意评阅论文
三、评阅程序
(一)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信息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学位申请,提交论文送审信息(带*的标示的必须准确填写)。
(二)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申请人征得导师同意后,向学院(研究院)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文档一般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院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LW_姓名,例如:022_090901_12001234567_LW_张三。
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同时要删去致谢页、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学期间发表论文页中注明第几作者即可,不要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例如:新型低合金高强韧性耐磨钢的研究.钢铁.1999,23(7):41-45.第一作者)。
(三)汇总、审核
学院(研究所)汇总电子版学位论文,并对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导师是否同意送审、论文中是否出现导师和学生的姓名、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是否按要求列出。
(四)送审
研究生院汇总论文送审信息,收集、核对匿名评阅论文,并向论文送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四、进度安排
(一)10月8-13日,申请人提交论文送审信息及电子版学位论文,并向学院(研究所)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二)10月13-14日,学院(研究所)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三)10月15-16日,研究生院汇总论文送审信息。
(四)10月17日,研究生院向论文送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五)11月17日起,研究生院公布学位论文评审进度。
(六)11月20日,申请人携有效证件领取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五、评阅费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由学院(研究所)从学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中以转账方式转入研究生院。转账时间另行通知。
已毕(结)业或前次送审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费由学生直接交学院(研究所)。转账时一并交学位办公室。
评阅费:博士,430元/份;硕士,330元/份。
六、其他事项
(一)学院(研究所)在10月8日前将匿名评阅论文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上传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并完成审核工作。
(二)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信息及学位论文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三)本人申请提前毕业以及毕(结)业后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提前在学位办公室办理相应申请手续。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