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下半年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各学院: 为做好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士研究生 1.提交1份带条形码标识的《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简称“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下同),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 2.提交1份纸质版的博士学位论文。 3.提交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提交1份带条形码标识的“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 2.提交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提交1份带条形码标识的“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 2.提交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复印件1份。 3.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四)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非学历教育单证研究生) 1.提交1份带条形码标识的“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 2.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二、提交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的程序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我的报表”,下载、打印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 3.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在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上签字(电子签无效),并提交学院。 三、其他 1.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中有条形码标识,必须从系统中下载。 2.学位授予信息是信息查询和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3.为了方便归档工作,提交学位申请书与答辩材料时,请在原件上标注好页码。页码标准在右上角,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依次编写,空白页不编写页码。第1页为学位授予决定,学位申请书的封面为第2页,即在学位申请书封面右上角从2开始依次编写页码。编写完页码后将总页数标注在学位申请书封面右上角,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位申请材料页数。 请各学院于2016年12月21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位办(贵勤楼329)。 特此通知。 学位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