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7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的通知

【来源: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 发布日期:2017-07-25 】 【选择字号:

各有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将于近期集中审核博士生在学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7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73月24日-31

地点:贵勤楼329室

三、审核程序

(一)提交学生电子档案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填写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填写“学生电子档案”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初审

导师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作为作者的代表性成果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核合格后,在复印件首页上签字。

(三)复核、备案

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导师签字的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研究生院复核科研成果是否符合申请学位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留存备案。

(四)公示

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信息。

四、其他

(一)学生电子档案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的网页公示,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审核科研成果时,须提供导师签字的科研成果复印件首页(尚未发表的论文在接收函或录用通知上签字),同时在科研成果复印件上注明学生的姓名、学院、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若本人在科研成果审核期间不在校或其他原因不便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附件:填写“学生电子档案”注意事项.doc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