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7级新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
2017级研究生的研究生证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了维护研究生学籍管理的严肃性,2017级研究生证按各学院实际报到的人数办理发放。
二、研究生证应由各学院在认真审查研究生基本情况后,统一组织专人填写,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不得由研究生个人填写。
三、研究生证填写规范
1.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兰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1月”、“2月”出生的研究生生日统一填“01”、“02”,如:1993年01月23日。
2.“学号”以研究生的校园卡号为准,同时按照培养层次填写“(硕)证”或“(博)证”。
3. “入学日期”统一填“2017年9月1日”。
4.“发证日期”统一填“2017年11月30日”。
5.“有效期至”填写为“2020年6月”。
6.“家庭地址”填到××省××市(县)即可。
四、关于火车票优惠卡
1.填写乘车目的地。研究生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登录“管理系统”点击“学籍信息”模块,在 “乘车目的地”选填。
2.研究生证上的“乘车区间”、“家庭地址”必须与“管理系统”中“乘车目的地”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如与“管理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购买火车票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未结婚研究生乘车目的地填父母居住地、已婚研究生填配偶居住地,家庭住址在兰州及在职研究生乘车目的地不填。
五、研究生证上贴研究生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六、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28日到培养处(大学生活动中心706)领取空白研究生证,认真填写并审核后,按照附件《2017级研究生证火车票充磁安排表》的时间将填好的研究生证如数交回到大学生活动中心706进行研究生证火车票充磁,请将家庭住址在兰州或者在职的研究生证与其他研究生证分开报送,同时请各学院安排2名工作人员协助研究生证充磁,以便于及时复审盖章。
七、任何有关填写的疑问请随时与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