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研究生期末考试定于19—20周(2018年1月8日至1月21日)进行。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与实施。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及开课学院安排,其中二外小语种、一外小语种、英语口语、英语演讲训练考试的具体安排由任课老师负责通知;其余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1、2。
二、考试纪律
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具体要求见附件3。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兰州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组织考务及有关工作,组织我校正式教职工担任监考,并对监考人员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对研究生加强考试纪律要求,严肃考风考纪。
2.各学院要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的考试工作小组,安排对专业课考试的巡考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公共课巡考工作。
3.各学院务必通知研究生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研究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考试安排,按要求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以免耽误考试。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