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8年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讲习班资助申请的通知

【来源: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 发布日期:2018-05-22 】 【选择字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国际视野和培养质量,支持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学校设立“双一流”引导专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支持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现开始受理2018年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讲习班资助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际交流的语言要求。

(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所接受论文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四)参加短期国际讲习班者:授课内容应与申请人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五)优先考虑对方已经提供部分资助的研究生;优先考虑有外文论文发表及未获得过公派资助留学的研究生;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六)研究生毕业前2个月,研究生院不予受理资助申请。原则上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国际讲习班的往返旅费(以国际旅费为主);会议注册费;签证相关费用;住宿费。

(二)同一次会议,同一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最多资助2人,同一学院的研究生最多资助3人。

(三)被资助者赴亚洲国家或地区,受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赴非亚洲国家或地区,受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程序

(一)2018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分三批集中受理申请。

(二)申请者需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或《兰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讲习班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由导师推荐,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提供:①会议邀请函;②论文全文(或摘要)复印件;③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的证明。

2.参加国际讲习班者提供:讲习班的邀请函。

(三)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立项。

四、立项管理

(一)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在国际学术会议、短期国际讲习班结束一个月之内,要在本学院范围内作报告,汇报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讲习班情况和相关学术领域最新进展,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国际讲习班总结报告》(附件3),与项目相关的成果发表要标注“双一流”引导专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Double first class Funding-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 Program)及项目编号(227000-560001),并报所在学院,导师、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

(二)获得资助的申请者,相关费用先由申请者或其导师、所在学院垫付,在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讲习班结束一个月之内,本人、导师、学院主管院长在所有发票原件上签字后,按照财务处报账要求整理,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到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6月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615日,申请材料请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学生活动中心706)。

(二)20181月至5月已经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讲习班的研究生,若符合条件,可补报材料申请资助。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2.3